2014年,基础教育二司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部党组决策和部署,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以改革提升质量,全面深化课程、教材、教学、考试、评价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改革促进发展,大力提升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及水平;以改革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水平。
一、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全面部署深化课程改革。印发《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对深化课程改革作出具体部署,启动落实课程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推动各地适应统筹改革的需要,健全和完善课程教材工作领导机构。
2.研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研究提出大中小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根据学生的成长规律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新时期立德树人的目标细化,明确学生应具备的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关键能力。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明确学生完成不同年级、不同学科学习内容后应该达到的程度要求,指导教师准确把握教学的深度和广度。
3.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完成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修订工作。启动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修订工作,把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标准要求充实到课程标准当中。坚持普通高中课程的基础性、时代性和选择性,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完善课程结构,打好学生共同基础,满足个性发展需要。
4.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学改革。组织开展首届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和一线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建立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长效机制。推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省域教学成果评选活动。建立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集聚和培育专业团队,进行长期研究。推动各地加强教研机构建设,改革教研机制,创新教研方式,加强教育教学实践研究,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专业服务与指导。
二、推进中小学考试评价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5.推进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根据教育部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台《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意见》,启动有关改革试点工作,会同有关司局,促进建立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
6.深化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指导各地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全面推进改革实验区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研究制定评价改革实施指南,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委托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7.部署推进中考改革工作。研究印发《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改变单纯以学生学科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招生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
三、加强教材建设、规范教材管理,提高教材质量水平
8.做好中小学教材编写、修订和审定工作。完成义务教育现行三科教材修订和审定工作,完成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三科新教材编写、审定工作,确保201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学生开始使用三科新教材。组织开展小学书法教材评审工作,保证2014年秋季学期起始年级学生使用国家审定的小学书法教材。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材修订准备工作。
9.严格规范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管理。印发《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明确教材选用机构、选用程序,选用工作监督和对违规行为处理等,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修订《中小学教材审定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教材编写、审定、修订、使用工作的规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成《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监管。
四、扩总量调结构、建机制强保障,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10.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各地按照扩资源与建机制的原则,提高城乡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面,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与运行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指导各地做好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召开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总结暨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会,对实施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进行全面部署。
11.继续实施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加大对困难地区、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的扶持力度,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根据新阶段新任务,引导各地建立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
12.加强幼儿园规范化管理。出台《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标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做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和应用,引导地方充分利用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动态监管。建立幼儿园基本信息公示制度,实现幼儿园办园行为和保教质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13.深化幼儿园保育教育改革。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跟踪调研各地做法和经验。办好第三届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五、健全保障机制、完善教育体系,全面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14.启动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印发《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召开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特殊教育工作进行部署。
15.指导各地制订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指导各省(区、市)结合本地特殊教育实际,制订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对各省(区、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第一年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16.实施特殊教育两大重点项目。继续实施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加大对承担随班就读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薄弱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支持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建设、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特殊教育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部)试点建设工作。
17.推进特殊教育内涵发展。修订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研究制定三类特殊教育学校教材编写方案。推动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制定。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六、制定政策措施、扶持薄弱地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18.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意见》。系统设计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总体目标、主要指标和政策措施,整体部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19.研究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普及水平。
20.大力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指导和支持地方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强高中学校特色建设和学生发展指导。总结推广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试点经验。
七、加强资源建设、促进交流应用,进一步提升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水平
21.加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和教学应用。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建设工作,逐步建设完成符合新课程标准要求、与新版教材相配套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为幼儿园和中小学提供更多适用、实用、好用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搭建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应用平台,挖掘典型案例,促进经验交流。制定出台《中小学教学信息化指导纲要》,促进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落到实处,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22.巩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加快多版本数字教育资源的征集和开发,为教学点配送更多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保证教学点开齐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帮助边远、农村地区适龄儿童就近接受良好教育。组织教学点开展教学管理方法经验交流,促进教学点利用数字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