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通知内容如下▼
11月11日下午,云南省开远市东城幼儿园发生师生被氢氧化钠液体喷伤的恶性事件,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教育部对此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已于第一时间向云南省教育厅印发重大事项督办通知,要求该厅会同公安、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全力救治受伤师生,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这一事件的发生,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说明我们的校园安全工作还存在疏漏和不足:有关政策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校园安全防范设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校园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
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切实加大投入,强化学校“三防”建设,提高校园安全防护能力。
二是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特别是对各类重点人员的排查,切实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三是加强“护学岗”建设,优化上、下学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高峰勤务”机制,切实保护学生儿童安全。
事件概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2019年11月11日15时35分许,开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一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剪断围墙铁丝网,攀爬进入开远市东城幼儿园,部分师生被该男子用液体喷溅灼伤。 伤者中有轻度症状48人、中度症状4人、重度症状2人。目前,受伤人员均无生命危险。
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孔某涵已被警方抓获。据警方调查,该案件系孔某涵一人所为。孔某涵(男,开远市人,23岁,无业)因其自幼家庭父母离异,缺乏家庭温暖,导致心理扭曲,加之工作生活不顺,产生悲观厌世和报复社会的心理,遂从网上购买和制作氢氧化钠液体,用喷雾器向幼儿园师生实施报复行为。 信息显示,这家幼儿园是经开远市教育局审批,开远市民政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即民办幼儿园。
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今年9月2日,湖北恩施一歹徒冲进某小学残忍地杀死8个小学生。刚刚过去两个多月,云南开远再次发生歹徒袭击幼儿园造成大量师生受伤的恶性事件,这也说明我们的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安保工作还亟待加强。
就拿这次开远市的事件来说吧,歹徒剪断铁丝网,闯进校园,连伤54名师生,需要一定的时间。安保人员是不是反应太慢?是不是处置不当?该幼儿园的安保人员是否受过专门培训?是否年龄偏大?安保人员重视门岗和上、下学期间的保卫了,是不是还要加强课间的巡逻,等等。
希望受伤师生平安,早日康复。希望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